机关党委、各党总支部: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认真做好2022年发展党员工作意义重大。为切实做好2022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关于落实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的有关要求,现就我校2022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总要求,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思想入党,加强政治引领,不断提升新发展的党员质量,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党的伟大事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工作安排
(一)上报数据备案
1.要认真落实组织发展的相关规定,对于递交入党申请书的申请人,基层党支部要在1个月内派人谈心谈话,了解情况,对其追求政治进步的表现给予肯定,对今后的努力方向提出希望。入党申请人必须经过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再经党支部研究同意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机关党委、各党总支部于2022年6月1日前将《关于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的报告》(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纸质档签字盖章和电子档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2.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支部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机关党委、各党总支部于2022年6月6日前将《关于发展对象备案的报告》(附发展对象名单)纸质档签字盖章和电子档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二)开展党课培训
1.入党积极分子的党课培训,由机关党委、各党总支部负责组织实施,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并于2022年6月6日前将党课培训安排及党课结业名单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发展对象的党课培训,由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党课培训结业证书由党委组织部统一印制。
2.党课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党史学习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党纪党规教育、入党的程序要求等,注重结合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和抗洪救灾等先进事迹开展教育。学员还可结合“学习强国”APP等平台,利用丰富网络资源开展自学。
(三)预备党员接收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部严格按照学校党委组织部下达的2022年发展党员指标和相关工作要求,做好发展党员的材料初审工作,于2022年6月13日前将《关于接收预备党员的请示》(附接收预备党员的名单)纸质档签字盖章和电子档报党委组织部,并将接收预备党员审查材料送至党委组织部X1-302室。
(四)预备党员转正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部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相关工作要求,及时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事宜,并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和发展党员材料的初审和归档,于2022年6月27日前将《关于预备党员转正的请示》(附预备党员转正的名单)纸质档签字盖章和电子档报党委组织部,并将预备党员转正审查材料送至党委组织部X1-302室。
(五)强化信息化手段的运用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部要积极推进信息化党建工作,对于新发展的党员要在2022年9月1日前完成《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的录入工作,保障所录入的基本信息和党员信息精准无误,并同步做好信息保密工作,严防信息外泄。新发展党员纳入2022年底党统数据。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政治标准
要把是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否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吸纳新党员的根本政治标准,从严考察入党动机,从严进行政治审查,从严审批把关,严格发展党员政治审查工作,对信仰宗教或者有宗教感情的一律不吸收入党,组织新发展党员签订“党员不得信仰宗教”承诺书,加强党员理想信念教育,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落实工作制度
要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工作制度,加强发展党员的教育、培养与考察,重点把握入党申请时间(年满十八周岁)、推优、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接收、预备党员转正等关键节点,做好有关环节的公示、票决、备案等工作,确保党员发展严谨规范、保质保量。
(三)突出工作重点
要善于在急难险重任务和风险挑战考验中发现和培养先进分子,注重发展高知识群体、优秀中青年教师、学术骨干、行业(领域)代表人物、先进模范人物、优秀大学生等入党,继续加大在本科生、少数民族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力度,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
(四)严肃工作纪律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部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党支部的指导督促。对因工作推进迟缓影响学校整个发展党员工作,或不按要求完成计划、不坚持标准、不履行发展程序,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必备材料缺少、出具虚假证明的党组织及其责任人,要追究相关责任,对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工作质量问题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附件:
1.2022年上半年湖北理工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安排表
中共湖北理工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2年3月14日
附件:
2022年上半年湖北理工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安排表
工作阶段 |
主要步骤及内容 |
完成时间节点 |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
1.党组织派人谈话(一个月内);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 |
实时 |
2.党支部(支委会)研究;党总支部审查、公示5个工作日 |
2022年06月01日 |
3.将《关于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的报告》报党委组织部 |
2022年06月01日 |
4.领取并填写《发展党员培养考察登记表》 |
2022年06月上旬 |
5.党总支部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党课培训 |
2022年06月上旬 |
6.将党课结业名单报党委组织部 |
2022年06月6日 |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1年以上) |
7.党支部(支委会)研究;党总支部审查、公示5个工作日 |
2022年06月6日 |
8.将《关于发展对象备案的报告》报党委组织部 |
2022年06月6日 |
9.进行政治审查,填写《发展党员培养考察登记表》 |
2022年06月中旬 |
10.党委组织部集中组织发展对象党课培训 |
2022年06月中旬 |
预备党员 接收 |
11.党支部、党总支部对接收预备党员材料进行初审 |
2022年06月中旬 |
12.将《关于接收预备党员的请示》及审查材料报党委组织部 |
2022年06月13日 |
13.领取并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
2022年06月中旬 |
14.党支部(支部大会)研究;党总支部审查、公示5个工作日 |
2022年06月中旬 |
15.学校党委派人谈话 |
2022年06月中旬 |
16.学校党委审批 |
2022年06月底 |
预备党员 转正
|
17.党支部(支部大会)研究;党总支部审查、公示5个工作日 |
2022年6月下旬 |
18.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
2022年6月下旬 |
19.将《关于预备党员转正的请示》及审查材料报党委组织部 |
2022年6月27日 |
20.学校党委审批 |
2022年06月底 |
特别说明:以上发展党员工作主要步骤完成时间节点若与发展党员工作相关要求相冲突,如预备党员转正必须预备期满1年,确定发展对象必须是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1年以上等情况,其相关工作完成时间节点应按要求做出相应调整。 |